第一节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大
20世纪80年代,政府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严重不足,导致了教育经费的严重紧缺。同时义务教育公共投资分担主体的重心过低,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运转不灵,导致农村许多地区特别是国家级与省级贫困县的义务教育举步维艰,处于缺少政府足够财力保障的境况之中。
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逐步走出低谷,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。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大幅度增加,基本上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。特别是从1998年开始,连续5年,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,地方财政也相应地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。为落实“科教兴国”战略,帮助贫困地区加快普及义务教育,促进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关怀下,1995年至2000年,教育部(原国家教委)、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一期“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”。中央财政投入39亿元,地方财政配套87亿元,共计126亿元。一期“工程”实施范围集中在22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52个贫困县,其中“八七”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国家级贫困县有568个。到2000年年底,一期“工程”圆满结束,完成了各项任务,实现了规划目标。但到2000年年底一期“工程”结束,全国尚未“普九”的县(旗、团场)还有522个,其中,315个国家级贫困县85%以上在西部地区。覆盖大约1.24亿人口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0.49亿。为此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“十五”期间继续实施第二期“工程”,以帮助贫困地区实现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。中央专款的分配向西部地区倾斜,为西部地区安排的资金占中央专款的90%以上。二期“工程”把校舍改造和建设继续作为重点的同时,加大了师资培训的力度,新增了免费提供教科书、配置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等项目。按照规划,522个项目县共新建、改扩建中小学9827所;培训教师约46.7万人次,其中学历达标培训8.3万人;添置仪器设备3.76万台套,购置课桌凳210万套,新增图书资料2400万册;为60000多所农村中小学配备远程教育接收设备。二期“工程”的实施,使我国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观,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。